EB-1:
特殊人才:在某一领域非常出色,获得国际或国内荣誉或奖项的人士;具有特殊才能的杰出教授或研究员;跨国公司高管或经理等。
EB-2:
杰出人才:具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员;有杰出才能的人;在某一领域获得一定荣誉并曾被国际或国内媒体报道过的人。
EB-3:
▶ 专业技术人员:有学士学位和相当的英语能力以及工作经验的人士,在某一领域的相同岗位,收入明显高于他人的人士。必须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从事的职业; 获得美国当地雇主的长期Offer及劳工证书
▶ 熟练技 术 工: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、相应的纳税证明和一定的英语能力。必须从事没有适合美国人的职业;获得美国当地雇主的长期Offer和劳工证书
▶ 非技术工 EW-3:对学历、工作经历、性别、英语能力无要求。必须从事没有合适的美国人从事的职业,获得美国当地雇主的长期Offer和劳工证书(年龄范围在18—45岁都能申请
EB-4:
特别移民:包括宗教和国际组织退休雇员及其配偶和未婚子女
EB-5:
投资移民:投资$90万或$180万并创造10个以上就业机会
EB-3 非技术工移民EW-3项目
-非技术工 Other Workers
非技术工并不需要两年培训经验或特定技术类工作经历,不包括临时工作或者季节性工作。
申请要求:
年龄在18-45岁
身体健康
无犯罪记录
无英语、资产、工作经验、学历等要求
随行子女年龄在21周岁以下 (大陆出生的申请人, 子女年龄建议10岁以下)
申请流程:
雇主前期工作:
1.雇主首先申请行业平均工资(prevailing wage)
2.雇主当地打广告:
1)首先要在当地的SWA(state workforce agency)上进行至少1个月招聘广告。
2)在当地主流媒体,发行量最大的报纸,连续做2个周的招聘广告。
3)在公司的宣传栏公示招聘告示和岗位。
3.雇主直接接收申请人简历,审核通过之后提供Job Offer
4.雇主委托律师为申请人申请劳工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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